「聘任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聘任合同与聘用合同的区别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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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1、聘用制中的单位仅指事业单位,合同制中的单位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以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为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定的必备条款还包括社会保险;
3、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1、概念不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2、内容不同;
3、范围不同: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聘任
聘请人担任(职务)。如:老李已被聘任为这家公司的总经理。
2、聘用
今多指聘请任用。如:这家公司一成立,经理就通过各种渠道聘用了六位既精通业务又有管理才能的工程师,让他们负责各个部门的工作。
3、聘请
原指公府征辟,后泛指请人任职。 王西彦 《病人》:“ 郝立明 先生是我们这里新聘请的史学教授, 法国 和 英国 的留学生,在学术界有着很高的地位。” 严阵 《牡丹园记》:“这是药材学校新近聘请的技术顾问,名叫 白妹 。”
近义词:委用、任用、雇用、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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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1、委用
任用。《老残游记》第二回:“现在天气渐寒,贵居停的病也不会再发,明年如有委用之处,再来效劳。”
2、任用
信任重用。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陈后主(陈叔宝)是极度荒淫昏暴的国君:亲信小人,任用阉官,赋税繁重,刑罚苛暴。”
3、雇用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 巴金 《家》十五:“接着 何嫂 、 张嫂 等几个女佣又过来请安,这都是他们本房雇用的。”
4、招聘
招徕聘请。李_人《大波》第一部第一章:“我们局里招聘那么多工程师、副工程师。”聘任指的是聘请任职,一般比较专业技术职务就用聘任。
聘用指聘请任用,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
聘请,原指公府征辟,后可指邀请人任职。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区别有三点,分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等私人经济机构,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等机关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属于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书面材料,政府一般不干预,而聘用合同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政府干预多,因为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政府等机关单位聘用人员;
3、监督管理部门不同。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是劳动局,而聘用合同的监督管理部门是人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区别:
1、聘用制中的单位仅指事业单位,合同制中的单位指在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聘用合同以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为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定的必备条款还包括社会保险;
3、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短期、中长期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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