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乡,留不住的乡愁」回不去的故乡,留不住的乡愁,忘不了的乡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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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故人》讲述的就是一群人和他们的故乡。有的人与他的故乡一生厮守,有的人离开了故乡再也没能回去;有的人最终回来,落叶归根;而有的人心中,故乡从来只是一个传说。
梁子因为感情受挫,一气之下背起行囊离开家乡,发誓再也不回来。在外漂泊12年,始终挣扎在底层,没有挣到一分钱,反倒惹了一身病,最后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回到那个尘封多年的破房子。对他来说,那所破旧的空房子,是漂泊的游子心中最后的安全感——在这个世界上,至少还有那么一个可以安安静静等死的地方。所谓落叶归根,无非如此。
而张晋生先是去到上海,继而移民澳洲。他在遥远的异乡,两鬓斑白,乡音未改,结交着一群说着相同方言的老乡,一起谈论着远方的故土。这可能是他当年雄心勃勃的迈出家门时,离开逼仄落后的小城时,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他逼着儿子去学中文,可即使学会了又怎样呢?他终究无法让儿子明白他的乡愁。那个不记得自己来自哪里,不记得妈妈名字的男孩,一个没有故乡的人,却始终还保留着小时候和妈妈告别时,妈妈交给他的家门钥匙。他还记得妈妈说的“咱们家的钥匙,你应该有一把”。他最终会回家吗?已经几乎失明的妈妈,是电影里唯一一直坚守在故乡,从未离开过的人,她是否是因为怕离家万里的孩子有一天会回来,却找不到她?
电影中三个人的命运呈现了这个时代最典型的三种分裂。最初,是时代的变革分裂了他们,他们自己选择命运,有意识间杂着无意识。有人觉得自己可以骑在时代身上,志在必得;有人觉得自己可以更加高渺地看待命运,好像处乱不惊但最终一败涂地;有人在随波逐流中做出了效益最大化的抉择。而当时光流转之后,他们不但被命运分裂,三个人也开始了又一次的自我分裂。
人们总以为自己是被地域分隔,其实,当中国的变化速度超越常态的时候,我们所处的环境已经犹如离心机,早把我们甩进了不同的虫洞。最悲哀的是,我们总觉得彼此尚有重逢的可能。但永久分别的种子从一开始就埋下了。当缠着丝巾的儿子从飞机上被空姐送下来的时候;当他在姥爷的棺椁前迟疑着无法下跪的时候;当她叫着妈咪的时候,就已经注定,妈妈和儿子永远失去了彼此。最终,这个黄皮肤的孩子忘记了母语,被种植在了澳洲,只留下一个叫做“到乐(Dollar)”的名字,这个名字残留着中国转型期粗暴得毫不掩饰的野心,像一个伤疤,让孩子在哪个文化中都不得安放。
到乐后来在自己的老师兼女友米娅的鼓励下,想要回到故乡,去看看那个自己出生的三线小城,去看看自己连名字都不记得的生母,但最终未能成行。这看似容易的归乡之旅,其实又谈何容易。中间隔着的不仅仅是万里重洋,更是割裂的文化和回不去的时光。对到乐来说,汾阳这个名义上的故乡,依然是陌生的异乡。说到底,我们所谓的故乡,不过是一种现实的投射。真正的故乡,根植于每个人的内心。现实中的故乡回去容易,而灵魂的故乡呢?每年春节,大批的中国人返乡,但当你置身于面部全非的“家乡”时,是否仍然有一种故乡不在的无力和迷茫?在我们内心一直有两个难以企及而又挥之不去的地方,一个叫远方,另一个叫故乡。
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推测,灵魂必定曾经在一个理想的世界里生活过,见识过完美无缺的美和善。所以,当它投胎到肉体中以后,现实世界里的未必完善的美和善的东西,会使它朦胧地回忆起那个理想世界,这既使它激动和快乐,又使它不满足而向往完善的美和善。
人的灵魂渴望向上,就像游子渴望回到故乡一样,灵魂的故乡在非常遥远的地方,只要生命不止,它就永远在思念,在渴望,永远走在回乡的途中。至于这故乡究竟在哪里,则是一个永恒的谜。我们只好用寓言的方式说,那是一个像天堂一样美好的地方。
91岁高龄的叶嘉莹,1948年随先生调动去了台湾,后来遭遇种种不幸,一生坎坷,长年寄居海外,叶嘉莹只能在古典诗词中寻找依托。 “我一直教中国古典诗词,每每讲到杜甫的《秋兴八首》的那一句诗‘夔府孤城落日斜,每依南斗望京华’,我就满眼都是泪水。我想我以后也要‘每依南斗望京华’了,不知道何年何月回到我自己的故乡。”叶嘉莹忆及漂泊生活,这样感怀。
2002年的一个春天,叶嘉莹对席慕蓉讲述了自己11岁以来一直魂牵梦萦的地方——叶赫水,这是她的祖先最初生活过的地方。 “如果这条叶赫水还在的话,我想去看一下。”席慕蓉听罢马上联络朋友,同年9月份就带叶嘉莹站到了位于吉林省的叶赫水旁,让她11岁以来的梦境变成了现实。
2005年,叶嘉莹又对席慕蓉讲: “其实还是可以去一下蒙古高原。” 于是,席慕蓉又做了一件被人称之为大胆的事——带81岁高龄的叶嘉莹来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使叶嘉莹成为家庭里第一个踏上蒙古原乡的人。短短8天的行程里,席慕蓉与叶嘉莹东上大兴安岭,西到巴尔虎草原,还登上了北魏拓跋鲜卑先祖所居石室嘎仙洞。一路上叶嘉莹神采奕奕,诗兴大发,几乎每到一处都要口占绝句一首。 “已是故家平毁后,却来万里觅原乡”“护我更如佳子弟,还乡从此往来频”“伫立中区还四望,天穹低处尽吾乡”……
“看到叶老师第一次来到蒙古高原的模样,我想到了自己。”席慕蓉说道:“当我第一次踏上原乡,与族人低头叩首时,我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这个小族群的一份子,虽然共同怀着对祖先的愧疚和思念,但内心却有一种幸福感。”
“当我第一次踏上草原时,我的第一感受就是我好像来过!”席慕蓉说:“我觉得我走在自己的梦里,一切都似曾相识。”
一段时间以来,席慕蓉一直在为这种感觉寻找一种合理的解释,直到2014年10月,有三位医学家被授予诺贝尔医学奖,他们的研究成果表明,潜藏在人类大脑深处的海马回掌管着人们的空间认知,这样的认知是祖先留给每一个人的生命密码。
“原来我们的乡愁是有科学根据的生理上的乡愁,这是解决我的疑惑的最好的证据,原来在我的海马回里,还包括我的先祖的一层一层的记忆。当我站在‘父亲的草原’上,面对高原原貌的时候,我觉得好像一泓清泉,解我心里面的渴。所有祖先曾经见过的草原,他们所有的资讯,在我到了草原的那一刻醒了过来,我走在祖先的梦里。”席慕蓉如是说。
不只是人,草原上的马也对自己家乡的方向十分敏锐。席慕蓉讲述了几匹1960年代被送到越南的马的故事。其中,一匹走丢的马用了6个月的时间从越南回到了蒙古,瘦骨嶙峋,浑身是伤,见到主人后流下了眼泪。同时期,一位蒙古画家来到越南,一匹又脏又瘦的蒙古马径直向他奔来,把自己的眼泪和鼻涕粘到了画家的西服上,希望它能带自己返回故乡。
再回到《山河故人》,那片隔在澳洲与中国之间的太平洋,就像一个望无边际的心灵空洞。当到乐面向大海喊“涛”的时候,远在汾阳老家包饺子的涛恍如白日梦般惊了一下,仿佛听见了儿子的呼喊。然而,这终究只是贾樟柯假想的所谓Happy Ending罢了,正如他所言,我们在过去失散于山水之间,唯有通过电影在时光中相遇。
(完)
1、
我的故乡在安徽的一个小乡村,那里,“山涧清且浅,可以濯我足”,父老乡亲们一生以庄稼为友,他们“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至于“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这种人与自然的和谐唱响,是经常萦绕在我的耳边的。
我们祖祖辈辈以种地为生,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并不想让我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们对我说:“要好好学习,以后你们这一辈不能再种地了!”他们觉得家里的教学质量没有城里好,在我上小学时就把我带到城市里去了。
一个人不管年纪多大,在他的内心深处应该都是有一个方向的,一个自己的行为不断趋向的方向,尽管很多时候这些东西是无意识的。
那时候的我年纪还小,但是爸妈的话却成了我的人生信条,时刻成为我的学习动力。我的学习一直很优秀,可是我的内心一直很孤独。城市里夜晚灯火通明,可是热闹是他们的;城市里的天那么高,可是我却没有天梯可以借以攀登;城市里的人那么多,可总觉得自己与别人格格不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属于那个地方。
后来老师问我们的理想是什么,我说我想当一名老师。其实那时候我真正的想法是我想回我的故乡当一名老师,在那个山清水秀的乡村让自己理想的翅膀不断腾飞,在那里和家乡的孩子们享受知识雨露的甘甜,在那里沉醉在“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田园深情。那时候,能够重返故乡成了我心里默念的信念。
2、
在父母的叮咛声中,在自己的不断努力下,我终于考上了一所师范类学校,这样我就可以在毕业的时候回家乡当老师了。
我经常在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回老家过几天。回去能吃到奶奶腌制的咸鸭蛋,那蛋黄就像是每一个黄昏我在异乡思乡时看到的夕阳。我还会跑到姥姥家让她给我做死面巴巴,就着她精心酿制的酱豆,那个味道,天上地下没有哪种美食可以与之相媲美。我感觉我似乎离自己的家乡越来越近了。
大一暑假的那个农忙之际,我利用周末兴冲冲地回到了姥姥家,准备帮姥姥收割麦子。我穿着长袖长裤,戴着草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冲向我向往已久的麦田。烈日当头,乡亲们左手揽起一大把金黄的麦子,右手挥舞起锃亮的镰刀,只听一声悦耳的声音响起,麦子轻而易举就倒下了。我拿起了记忆中的镰刀,很艰难地割下手中的那几根零星的麦子,感觉非常力不从心。太阳真的像个大火球,我感觉自己的皮都被烤焦了,头晕眼花之际隐约看到姥姥他们已经割了一大片,而我还在原地徘徊着。我心里的失落之情难以言表。
终于熬到了大家收工的时候,我回到姥姥家里已经累得筋疲力尽,更可怕的是我的胳膊竟然起了很多红斑,一块一块的很是吓人。姥姥说,这是由于长时间的暴晒以及很少和麦芒接触导致的。
“你这在城里呆惯了的,哪能做这样的农活!”
3、
就在那一刻,我的心里听到了理想碎裂的声音,听到了这些年自己筑起的一堵虚幻的高墙轰然倒塌的声音。这种彻底的感觉我有生以来还是第一次。冥冥之中,无法逃脱。我一直把回归故乡当做自己最终的理想,可是这下我彻底知道自己回不去了。整整一天我都魂不守舍。
后来想想,我其实从小到大根本就没有做过农活,即使是拿起镰刀割麦子的这一幕也是看着爸爸妈妈做的,自己在脑海中想了很多次就以为是自己可以胜任的了。这些都是我在想念家乡时的自以为。
不知不觉,我也在城里生活了十几年了,从客观上来说也慢慢适应了那里的生活环境和人情世故了。只是自己刚开始来到城市的那种不习惯,那种断裂感仍然记忆犹新,就以为一切还是初次踏入城市的境况。
而且,在城里读书,在城里读大学,在城里找工作、上班,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毕竟这里有更多就业的机会。
都是上了想象力的当了。
虽然那种饱含想像力的想法也曾是自己不断奋进的力量,但是这种想法终归会在生活踏入到另一个阶段的时候直面现实。现实和想象在这时就让人看出了实质性的差距。
现实最恐怖的力量不在于它改变了你能想象到的东西,而在于它改变了你从来就不曾想象过的东西。
后来我在大学里读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真觉得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尤其是作品中对于孙少平形象的刻画让我印象极深。孙少平从小努力刻苦学习,有着先进的追求和远大的理想,他克服物质上的匮乏,如饥似渴地阅读,用精神的粮食来填补自己的内心。即使高中毕业他没有去上大学,他也不愿意留在家里务农,即使他是农村户口,他的爱情也是归心于田晓霞,这个和他一样有理想有追求的城里姑娘。
跳出作品本身来看,我只觉得路遥刻画的孙少平的形象是如此的真实。他不仅仅是一个人,他是一群人的代表。他代表的这群人,生活在农村,却受到了不一样的教育,这些教育让他们有了理想和信念,有了内心向往的远方。他们已经无法回到曾经居住的故乡。
我只是不知道那些和我一样感受到这种改变的人儿是否也曾像我一样失落和感伤过。
4、
时间也是抚平一切伤口的良药 。
在看清楚事实的真相之后,有些事情也就自然而然地发生了改变。我不再以那时候的理想作为奋斗的目标,重新选择了人生的方向。毕业后,我离开了居住十几年的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找了工作。然后我发现我会思念那个我曾经感觉不到任何归属感的地方,思念那里陪伴过我的小伙伴,思念那里的美食。
离开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它会让你看到自己曾忽略的情愫。
如今,我在这座城里慢慢经营着自己的生活。
我也慢慢发现了这个城市的好,这里的人会在某个瞬间让我感受到亲切和温暖。
这里在夜晚亮起的路灯让晚归的我有了安全感。
还有点缀在这里的河流和小山,它们竟有了另一番滋味。
5、
我们一直都是那个曾经背井离乡的少年,一直在行走,在寻找。
我们经过了很多城市,种下了一些可以生根发芽的种子。有些城市逐渐和我们有了关联,它们就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我们不断前行,我们的有些想法不断被打破,我们逐渐看清楚了自己内心的追求和理想。
这以故乡为起点的行走似乎前路漫漫,但是不管走多远,乡愁都会像你生命中最原始的力量一样,它会在瞬间涌上心头,让人怅然若失。
正如席慕蓉在她的《乡愁》里所说的那样:
这永不老去的乡愁和故乡一起长久,它成了我内心最遥远的地方,成了一种象征,比远方的风更远。
我还会继续远行,继续寻找,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我想我和我的故乡一定会变得亲密无间。
-END-
最近的天气,莫名地反复无常;昨日还是烦闷而燥热,今日却是冷风习习。灰白的天空中飘落着丝丝的细雨。骤急地拍打着窗棂上的玻璃,发出清脆的声响。
大概我是讨厌雨天,横竖地感觉心里有一丝地不快。起身推开窗户,放眼眺望。
这悲伤是没来由的!如同这细雨,打湿了街道上的每个角落。
默默地坐回原处,抽出一颗香烟点燃。袅袅的烟雾中回荡着雨滴的声响,仿佛儿时田地里成熟的麦穗,被南风略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我从未用心听过雨声,以前也没有这样的习惯。此时的雨声竟勾起儿时的记忆。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这是唐代诗人白居易在《观刈麦》中的诗句。
在苏北的农村,五月亦是收麦子的季节,芒种时节前后,沿江多雨,黄淮平原也即将进入雨季。
此时正是抢收麦子的最佳时节,家家户户倍加忙碌。
那时是收割机还没有盛行的年代,收割的工作全靠人力;当然,人力自然是家里的老老少少,没人愿意花钱去雇佣。
农村的孩子不比城市;只要会使镰刀,大多会被叫到田野里帮忙收割;即使不会使用农具,亦可以帮忙将收割好的麦子捆扎牢固,装上木板车。
不管是收割还是捆把,都是有一定技巧可言。
就譬如收割吧。首先要右手拿刀,(如果你要是左撇子,那割麦子就要费一番力气了;或者可以选择一把反向刀具收割。)左手扶稳麦谷穗下的茎;腰部要向下弯曲成弓形。这个是基本的动作。当然如果操作不是很娴熟,尽量少扶一点麦子,或者用手紧握麦子,如此这般才可以下刀收割。
下刀时,还要保持底部根茎平整;手刀的方向尽量向左,避开腿脚,然后平稳地收割;如果你收割时没有漏掉麦谷,那便是最好不过。
收割好的麦子自然要捆好,这个就需要做一个捆绑麦子的绕子(方言)。
我们那边叫打绕子,打绕子有两种方式,一个是事先打好,另外一个就是忘记了打了,叫肚里掏饶。打绕子也是考究人的手法技艺。先选择一把割好的麦子,平均分成两份,然后将麦穗以下茎相互缠绕,接着将一端麦子的底部,从另一端中间穿过,最后拉扯紧实,一个绕子就成形了
如果已经割好了麦子,却忘记打绕子,此刻也不必烦恼,还有一个补救的方式,叫做肚里掏绕。
这种方式是后期半自动收割机的出现而形成的一种方法:先将收割好的麦子码成大小合适的麦捆,再从麦捆中间掏出一把麦子,顺时针在麦捆的中间(肚里)拧紧,然后再将其一分为二,绕过要捆的麦子,捆扎牢固即可。
收麦子是最怕雨季了,成熟的麦子如果未及时收割,再遇上雨天就会倒塌;无疑给收割带来了极大的麻烦。下过雨的田地,软糯稀烂,此时收割麦子更是一件耗费力气的工程。所以,小时候每到收麦子的季节,母亲总是祈祷老天爷不要下雨。
收割好的麦子,捆扎成堆拉回家;下面的工作便是脱粒了。
在我的记忆中,脱粒才是最为辛苦的一段。不单单只是机器在运转,人工的力气和速度也要跟得上。还好我们家正好五口人,人员的数量仅仅够数。
父亲负责将机器运转的速度和力度保持匀速,还要负责将麦穗码整齐喂入机器中。这是一项既危险又高难度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双手可能被机器的滚轮绞断,喂的不齐整麦谷就会随着草一起飞出去,这样就会造成粮食的浪费和脱粒不干净。
母亲则是配合父亲的工作;负责将捆绑好的麦子用菜刀剁开绕子,然后将麦子摊平,均匀地分发给父亲。这样做法,可以避免机器堵塞,造成运转不灵,影响整个脱粒进程。
姐姐则负责将堆积成山的麦捆送到母亲的面前;剩下的工作就是出粮和叉草。
这个便是我和哥哥的工作,也是我们兄弟二人经常争论的焦点。
就说出粮吧!就是将脱粒机出粮口的小麦粒用木锹铲出来;这个工作相比于叉草似乎要轻松一点;只要有足够的力气和耐力。但是唯一的缺点就是灰尘太多。
一场脱粒工作下来,出粮的人几乎成了野人;满脸尽是草糠和灰尘。
至于叉草工作,没有一定的力气和手段;还真的无法担起这个重任。
它要求的是速度、力量和技巧的相互配合。
如果速度和力量跟不上,机器出草口不一会就会堆积如山;叉草的技术掌握不好;一场脱粒下来,不光身心俱疲;而且满手都是水泡。
剩下的工作就是扬粮了,就是出粮的环节出来的是半成品,需要用木锹铲起出粮,然后抛向空中,划一个美丽而优雅的弧度。再借助南风的力量,将草糠和秕谷筛选出去,得到的便是金灿灿的麦谷了。
扬粮的工作相比较轻松,但是很少人能够掌握相关技术。父亲一般会找村里的老师傅来帮忙,记得那时候的人工费用,不过是一包廉价的香烟或者一顿粗茶淡饭而已。
后来有了扬粮机器,便逐渐替代了人工。而扬粮的技术渐渐地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扬好的麦子,经过连续一周的翻晒就可以装袋入库了;但是如果遇到下雨天就不好说了,有可能会需要十天甚至半月。
在晒粮期间,父母都会下田插秧;余下我们兄妹三人负责晒粮工作。
三人将金灿灿的小麦,均匀的铺撒在门口的泥土地上,用推粮食的工具(摊木-谐音-方言)轮流翻晒。
不过我们这时会在门口不时地仰望天空,生怕东南方忽然飘来一片乌云,下起倾盆大雨;那多日的辛苦就会付之一炬。
所以晒粮的工作对于我们仨是丝毫不敢懈怠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全自动收割机的兴起;慢慢地将繁琐的脱粒工作简单化。
上了初中以后,我再也没有遇见童年时那种热火朝天的脱粒场景了;而田地里竟是一辆辆巨型的全自动收割机在驰骋飞扬,听着轰隆隆的机器声,那时候心中竟滋生出一丝的喜悦。
等初中毕业以后,新型的收割工具完全代替了传统的收割和脱粒方式,但是每到五月,田野间依旧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忙碌身影。
只是相比较之前确实少了一份喧闹和喜悦。
后来忙于求学和生活,一直在外奔波。对于故乡只是一味地回忆,而对于田间的忙碌却已模糊。
偶尔在电话里也听见父母唠叨几句,关于故乡的变化。
而此刻的我,却想象不到故乡的模样了。
然而,故乡在我的记忆中依旧是忙碌的,喧闹的。
直到去年,由于琐事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故乡。
天还是五月的天,南风依旧抚摸着金黄色的田野;然而田野中再无人头攒动的身影了。
农民手中的田地早已都被承包了出去;只剩下孤零零的收割机在重复着前进和后退的步伐,此时看来却显得那样的笨拙,甚至有点孤单。
看着家家户户楼房前,一块块灰白色的水泥路,在阳光的照耀下,略显单薄些。
对比童年时,着实少了几分喧闹,多了一丝的寂静罢了;
夜晚,窗外忽然飘起了雨,雨水敲打着玻璃发出的声音,依旧如此刻间清晰。
躺在床上,眼前浮现出童年收麦的热闹场面,镰刀、麦穗、绕子,脱粒机嘈杂的声响,父母忙碌的身影...
然而我却明白,此时的我,已寻不回那个曾经属于我的故乡了...
手中的香烟不知何时熄灭,空气中只有雨滴声在沙沙作响。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而故乡于我,只能在这雨声中渐次凋零...
乡愁是那一间回不去的老房子;乡愁是离家时的那一条小路;乡愁是妈妈在风中挥动的手;乡愁是诗人笔下到了那里都改不了的口音。
宫崎骏说:“到不了的地方都叫远方,回不去世界都叫做家乡”。 我一直向往的却是比远方更远的地方。
我的家乡,就只是脑袋里的家乡,曾经的记忆依然清晰的把它的模样刻画在脑海里,即使时间更迭,它还是那么美。
早晨,清澈伸出两手,迅速的拉开了蓝色的天幕,苍白的月亮悄悄推退到了山上。小河流的波浪上闪烁着灿烂的金光。
大树已经从摆脱了模糊的背景,清清楚楚地显露出来,整个村庄一片葱绿,清晨带着浓郁的花香来临。
仔细一听,不远处的山坡上有鸟儿在歌唱,它把自己的心绪都唱了出来,好像在表达对一天美好的期待。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它确实起得很早,拉开一天的活动,去扑食物,在空中盘旋几圈,像在和村民们打招呼。
走在幽静的小路上,两侧的草长得特别茂盛,叶子上还有露珠亲吻的痕迹,轻轻走过,便能嗅到它的淡淡的香味儿。我就悄悄的走过,怕惊扰到它。
来到河边,自己沿着小河往村里走,一股清流像是在迎接我的到来,这么热情好客的小河,凉凉的风抚摸着身体,打了一个喷嚏。
这时在想“ 原来它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 。
脚步没有停下来欣赏它,继续走着走着……
稍微抬着头看周边,有那么淡淡的清清的雾气。那么润润的湿湿的泥土气味,不住地扑在我的脸上,钻进了我的鼻子。
看到几个十多岁的小孩子,乘着早晨阳光不灼人,拉着自家的牛来吃草,听到牛叫声,看到有小牛在吃着奶,不停的用嘴扯着母牛的乳头。
小孩子们跟在牛的后面,有说有笑的,小脸蛋上洋溢着童年的笑容。
一个孩子说:“姐姐,你这是去哪里?”
我说:“想在周边游一下,早上空气清新,太阳不大,让自己的心情也大好。”
再走着……
来到山涧里,看到有个小瀑布,水溅到自己的脚上,索性把鞋子脱了,直接踏着水玩一下,瀑布下面是一潭水。
脚踩在石块上非常舒服,都是些鹅卵石,有细沙,看着颗粒分明,用手轻轻从水底捞出来一看,颜色非常漂亮。
静静的站着不动,看到水底下的鱼、虾探出来头观察周围水域,自由的游着。
该走了,回家吃饭去,怕是爸妈还在等着自己吃饭呢。
不然, 他们又说:“没事瞎去河边游,不知道帮忙做些饭菜,你倒是很悠闲。 ”
粗茶淡饭就是我心中的美味佳肴,一个青椒炒豆角,一个西红柿汤,一个白菜蘸辣椒水,半碗的酸菜。简简单单的一顿饭,这就是家的味道。
舌尖上的美味只需要最简单的加工,那味道还是忘不了。
晚霞就是这么美,它亲吻着山尖,火红的云霞像是在向我们告别这一天。它说:“ 今日我走了,明日再来与你相见。”
秦观的“夜月一帘幽梦,春风十里柔情 。”描写出夜色的美景,我的家乡也是独一无二的风景。
乡情如梦,是午夜梦回的渴望;乡情似水,在心田流淌。
乡情,是那一方葱郁的田野;乡情,是那一缕青蓝的炊烟。
我是贴着八零后尾巴出生的,真正从山里走出来的姑娘。小时候,村里的小学只到三年级,四年级起便要到镇上上学。那时没有通勤车和私家车,我们几个娃娃天不亮就出发,不需要家长陪同,一天来回走上十六里山路坚持着。
那时这样折腾,也从来没有跟家里闹过,更不会觉得累,或许是十来岁的孩子体力旺盛,但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是那条山路,蕴含着无限的乐趣。
跋涉中成长
清晨出门时,整个村子只有几处灯光,伴着鸡叫走出村头,便是那条开垦出来的山路。
首先路过的就是河套,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夏天时,清亮的河水从悠远处走来又奔向悠远,一路洗尽千尘。在流水的撞击下,大大小小的石头没了尘土亦少了棱角。
周末时一群孩子别个坝,几件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带回家。妇女三五成群带着婆妈孩子,走到几近河流的尽头,山里最僻静的地方。一个人放风,一群人洗澡,孩子们这时就像欢脱的野马,尽情享受和玩耍,等两拨人都洗完了也不愿出来。
在走就是满眼的玉米地,春夏时都还只是苗样,一眼望去便看到了山坳和郁郁葱葱的树木。春天刚来时,一处处粉嫩的迷离的花蕾,都是杏树编织出的春色,折上一枝插在玻璃瓶里是每年春天父亲送我的礼物。而我总是欢呼着扎进父亲的怀里,被父亲举高高是比春天里的杏花更美的风景。
这条山路极陡,上坡下坡就像一条抛物线,抛物线自然会有最高点,这个点分割着乡村和城镇,也分割着眼前和未来。
几个娃娃每次爬完又陡又长的坡后,都要歇歇,习惯的俯瞰走过的风景。虽然累,心中却一阵欣喜,下了坡,就不在村里监视的眼睛们的管辖范围了。
串进树林、草丛,肆意的玩乐起来,找酸莫蒋、山里红、杨丁子、冰凌花……。找东西的时间都过得格外快,觉得快迟到了,才一呼啦的冒出头来,向学校跑去。
有了这些东西,学校的一天就有了耍不完的 游戏 ,才有跟镇上的孩子分享和炫耀的话题。
新的环境,小孩子融入总需要些拿得出手的玩具或身份,所以那些野果子、野花、野草算是唯一可以不用钱就可以获得的筹码。
那时的自己像只丑小鸭,东北的冬天总是特别长、特别冷,长久地在冰天雪地里摸爬滚打,脸上冻出了红晕,与闯关东电视剧的人物形象一样。而镇上的那些孩子,总是拾掇得干净整洁,像老人嘴里的城里人,让人羡慕而又感到些许自卑。
类似于“那个脸又红长得又丑又胖、学习又差的 土包子 ,那个读《江姐》读到鼻涕横流的鼻涕虫”这种嘲笑每天都高频出现。
被镇上的孩子欺负和耻笑似乎成了我心理上遭遇的第一次成长。人不应惧怕耻笑,被耻笑是成长的开始。从那开始我懂得了上学的意义,懂得了父母的不易,也模模糊糊地懂得了自己想要的人生。
五年级时,我的成绩突飞猛进的进步,现在虽已回想不起中间的过程,却清楚地记得小学毕业时,我作为全年级的第一名,站在黑板前面接受老师喜爱的目光,接受同学们在没有歧视的注视时,心里的一丝荣光。
一个姑娘蜕变和成长的起点,也说不清是年龄的增长,是学校的遭遇,还是从那条山路望出去的远方。类似于做个不一样的人,看看更大的世界,走到更远的地方等想法,就在心里扎了根发了芽。
大雪封山亦归家
那条从村上到学校的山路,三个姑娘结伴同行的路,总有许许多多的故事。夏天,放学回家路上盘桓昂首的绿皮蛇,带着五彩羽毛的野鸡,还有躲在大树后,露出毛绒尾巴的松鼠。都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从未伤害过彼此。见到它们,因为欣喜或害怕,要么尖叫,要么戏弄,打不过的叫来附近地里的叔叔伯伯帮忙,打得过就嬉笑追赶欺负。
冬天,鹅毛大雪封山,十岁左右的孩子就开始了住宿生活,五毛钱的奶糖吃一周,每天心里都是甜的。
到了周末还是要回家,几个人手拉着手,穿着厚厚的手工棉裤和棉袄,带着棉手套和帽子。从三尺高的雪路中踏回去,每踏一步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像是自然奏出的动人乐章陪伴着我们。
八里地的路程往往要走上三四个小时,天寒地冻,却越走越热,积雪打湿了裤腿,湿裤腿在冷热温差下结了厚厚的冰碴。孩子们看看我我看看你,不以为意,大笑着、追着、赶着,一路欢脱到了家。
扑进爸妈的怀里,两只手拿着好吃的,任老妈摆弄着换下了湿漉漉的衣裳,嘴里吃着却还要不停地说着,自己得小红花的故事。
儿时的快乐总是简单很多,将磨难当成快乐,将痛苦当作成长。可人总是要长大,再美好的也要逝去,再痛苦的也会过去。
只要这条路在。
后来,许多同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辍学,有的直接回家跟着黄土地学习春种冬藏,有的上了技校,学习电焊或修车,早早的步入 社会 开始工作。
我作为人群中那个又丑又胖的女生,按部就班的上学、读书,从小学到高中,又考上了大学,成了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和城里人。
多年后,我仍旧怀念着那条山路和那条路上各色的人生,想念着那一趟趟的跋涉,一次次的旅程和一路的看似相同却又不同的风景。
几经风雨,几经岁月。那条山路几经翻修,那个大大的坡,那个分割村里和外界的坡度越来越矮,却始终不能完全消失。就像长大后就回不去的小时候,就像难得回去的家乡和回不去的乡愁。
可只要这条路在,山那头的百家灯火就有了与外界关联的通道,就架起了一批批村里人美好生活的桥梁,就托起了祖祖辈辈翘首期盼的希望,就寄托了游子午夜梦回的思念。
作者:王小样,文字爱好者,齐帆齐班写作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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